GDM对妈妈的伤害
自然流产
胎儿的各组织、器官分化在头三个月内基本完成,如准妈妈此时期的血糖明显异常,尤其空腹血糖高,则流产、胎儿畸形的发生比血糖正常的准妈妈明显高。
对策 如准妈妈在孕前已知有糖尿病,计划妊娠十分重要,将血糖控制在理想水平再怀孕,胎儿的结局和正常血糖者相近。另外,高危女性虽不明确自己有糖尿病,但在妊娠后尽早检查血糖,这样也可以降低流产和胎儿畸形的发生。
妊娠高血压
准妈妈中妊娠高血压发生率约9%左右,但在血糖异常的准妈妈中可高出2~3倍。一旦糖尿病准妈妈又有高血压则对母儿的影响较大,可发生严重的并发症、影响胎儿的发育和预后。
对策 在糖尿病合并妊娠、高龄、肥胖的GDM妈妈中常见,应在条件较好的妇儿医院加强保健,以期达到较好的结果。
羊水过多
血糖控制不力或糖尿病未被及时查出和处理的常表现为羊水过多,有可能母亲血糖过高,使胎儿血糖也高,胎儿尿液增多的结果。羊水过多除造成准妈妈不适外,可致早产或胎膜早破。
对策 控制理想的血糖,羊水量也呈稳定下降趋势。
早产率高2~4倍
和血糖正常准妈妈相比,早产率高出2~4倍,部分是由于羊水过多,更常见的是由于各种并发症如高血压、胎儿宫内缺氧等导致。
对策 需要提前终止妊娠。
酮症酸中毒(DKA)
这是最严重的并发症,它可发生在低血糖,但更多的发生在高血糖。由于漏诊或诊断后处理不当或一些药物促使血糖升高,如某些保胎药和促胎肺成熟的皮质激素均可使血糖升高,医务人员未给予充分重视。DKA一旦发生病情严重,如处理不及时可发生准妈妈昏迷甚至死亡,同时胎死宫内的发生率也高达40%~50%,也有报道存活者可影响智力,幸好这种严重并发症很少发生。
对策 医务人员应该提高警惕,糖尿病准妈妈本人应注意血糖的稳定。
GDM对胎婴儿的五宗罪
准妈妈担心患了糖尿病会影响胎、婴儿的健康,并在成年后是否也会患糖尿病的忧虑。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糖尿病准妈妈分娩的巨大儿在儿童期肥胖,成年后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疾患的几率明显升高。同样,就是出生时低体重的新生儿成年后糖尿病发生率同样会高。
罪一 先天畸形
糖尿病合并妊娠者如早孕期血糖未控制,糖化血红蛋白高于正常范围,畸形发生率明显增加。而GDM发病在孕中、晚期时,由于胎儿组织已分化,器官已形成,因而不会增加畸形的发生率,但长期高血糖可致胎儿心肌肥大。
对策:应注意心脏的监测,有条件的在孕期作胎儿超声心动检查,排除心脏病患。
罪二 巨大儿率高
母亲高血糖使胎儿也高血糖,刺激胎儿的胰腺胰岛ß细胞增生肥大,分泌过多的胰岛素。胎儿处于自身的高胰岛素血液环境中生长发育,蛋白质的合成加快,脂肪的分解减少,使胎儿糖原和脂肪增加。因此巨大胎儿的几率明显增加,增加了手术产率和产伤的几率。这样的胎儿外表呈圆月脸,全身脂肪堆积、肤色红亮、毛发稠密,此后的并发症较多,对远期也会造成影响。
对策:早筛查并诊断GDM,尤其肥胖者要坚持控制血糖。把胎儿体重控制在正常范围是宝宝今后健康体质的基础,糖尿病的准妈妈只有在孕期保持理想的血糖水平才能降低巨大儿的发生。
罪三 宫内发育迟缓
患糖尿病多年的女性怀孕后病情易加重或易合并妊娠高血压疾病,胎盘功能将会受到影响,而使胎儿生长迟缓,足月胎儿出生时远不到2500克。发育过少部分由于先天因素如染色体和感染因素、营养缺乏所致,宫内长期慢性缺氧会影响各器官的功能,甚至远期神经系统后遗症。
对策:糖尿病病程越长越易引起血管隐患,心、肾、眼等病理改变,有多年糖尿病史的女性在怀孕前需作全面检查。
罪四 胎死宫内
凡对GDM尚未开展筛查管理的地区,仍有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的胎死宫内。准妈妈的血糖越高,尤其空腹血糖越高,胎儿死亡的危险性也越高,胎死宫内大多发生在孕36周左右。目前大城市医院的胎儿死亡基本上和正常妊娠相同。
对策:由于糖尿病女性缺乏典型的症状,一方面医务人员加强GDM筛查与监测的管理。另一方面,准妈妈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早咨询、早检查、早治疗。防止悲剧的发生。
罪五 新生儿并发症
一、低血糖、红细胞增多症,高胆红素血症,低钙、低镁等时而发生。
对策: 通过早期喂糖水,新生儿科大夫的密切监测均可得到及时处理。
二、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比正常妊娠多见,由于肺成熟延迟,更加上早产发生率高。
对策: 掌握好分娩时机,产前了解胎肺的成熟度,必要时促胎肺成熟,个别新生儿病情明显者也可补充肺表面活性物质而得以治疗。